6月18日,苏州大学附属瑞华医院、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成为苏州市首批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并正式揭牌,这也标志
着继今年4月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发布《苏州市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之后,纳入苏州市社会保障体系的工
伤康复工作正式启动实施。
今年4月底,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公布了《苏州市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工伤职工在获得及时医疗救治的
同时,还可享受工伤康复服务,职工在工伤康复期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康复包括医疗康
复(含康复检查和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职工发生工伤后,先临床治疗,再康复治疗,后评残补
偿。工伤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入工伤康复对象:一是工伤医疗期未满但伤情相对稳定,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具
有康复价值,需早期介入康复治疗和功能恢复的;二是工伤医疗期满后被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
定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三是尘肺等慢性职业病;四是其他符合工伤康复介入标准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向统筹地区工
伤认定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可同时提出工伤康复申请。 工伤职工的康复检查、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由工
伤定点康复机构承担。
6月18日,苏州大学附属瑞华医院、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正式揭牌成为我市首批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据悉,瑞华医
院为康复病人开设了运动治疗室、作业治疗室、言语治疗室、理疗室、中医康复室、心理治疗室、支具制作室和功能评定
室等。医院还跟在国内工伤康复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进行合作,由对方派来8名专家常驻瑞华医院,对
工伤康复专业技术进行培训和指导。
来宾签到
嘉宾席
揭牌仪式 |